公告日期:2026-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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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审核报告…………第 1—2 页
二、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第 3—6 页
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审核报告
天健审〔2026〕7136 号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以下简称资产减值测试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英特集团公司评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公司)50.00%股权价值之减值测试结果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二、管理层的责任
英特集团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英特集团公司与英特药业公司原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要求,编制资产减值测试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英特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审慎调查,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并根据所取得的材料做出职业判断。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英特集团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实反映了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与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特药业公司)原股东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贸集团公司)、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投资公司)签订的《重大资产重组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以下简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相关要求,本公司编制了《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业绩承诺期届满之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说明》
一、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九届十五次董事会议、九届二十一次董事会议及 2022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09 号)的核准,本公司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国贸集团公司、华辰投资公司合计持有
的英特药业公司 50%股权,英特药业公司 50%的股权于 2023 年 2 月 28 日变更至公司名下并
办妥工商变更登记。
二、业绩承诺情况
2022 年 10 月 25 日,公司与国贸集团和华辰投资签订《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具体
业绩承诺事宜如下:
(一) 业绩承诺内容
本次交易涉及的业绩承诺方、补偿义务人为国贸集团公司和华辰投资公司。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期为本次收购完成日后的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包括本次交易实施完成的当年)。如
本次交易在 2022 年度内完成,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2 年、2023 年及 2024 年;如本次交易在
2023 年度内完成,则业绩承诺期为 2023 年、2024 年及 2025 年,以此类推。
根据业绩承诺方承诺,如本次交易在 2022 年度内完成,标的公司(英特药业公司,下
同)在 2022 年、2023 年、2024 年预计实现的净利润数分别不低于 39,200.00 万元、42,200.00
万元、46,000.00 万元,三年累计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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