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刘超)
作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与要求,在工作中忠实、勤勉、尽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仔细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专业、客观的意见及建议,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促使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㈠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刘超,历任北京旅游信托投资公司资金部科员,深圳信业有限公司财务部副总经理;中远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国际部、信贷部、证券营业部经理、公司总经理助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董事兼总经理;上海恒联绘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融绘(北京)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海南璟天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现任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㈡独立性自查情况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具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须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本人对照公司所适用监管规定中关于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进行了逐项自查,经自查,本人的任职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也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有关独立性自查情况的年度报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㈠出席董事会及列席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 14 次董事会会议,其中现场结合通讯方式 7 次、通
讯方式 7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14 次,不存在缺席、
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形。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亲自参加会议
14 14 0 0 否 1
本人在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材料,详细了解议案相关情况,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在会议上,本人积极与其他董事及经营管理层进行交流讨论,对相关事项发表专业、独立意见,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
2025 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本人对各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未出现提出异议、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㈡主持及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本人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
委员。
2025 年,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 7 次会议,审议通过 21 项议案。本人作为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了审计
委员会召开的全部会议。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 会议届次 审议事项
2025 年 1 月 20 日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1.《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关于聘请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计划的议案》;
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控审计计划的议案》;
2025 年 2 月 28 日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3.《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内控评价计划的议案》;
4.《关于公司审计部 2024 年度工作总结暨 2025 年度工
作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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