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18:47:07 股吧网页版
合百集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合肥百货大楼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 年 12 月,总部位于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并在美国 PCAOB 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90 人,注册会计师 1,097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399 人。

天职国际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5.01亿元,审计业务收入19.38亿元,

证券业务收入 9.12 亿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54 家,主要行业(证监
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30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召开了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
构及支付 2024 年度报酬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职责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2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及支付 2024 年度报酬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核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聘任天职国际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2026 年 1 月 2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会议,与负责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召开了 2025 年度审计进场沟通会,就 2025 年度审计范围、时间安排、人员安排和关键审计事项的判断等主要内容进行了沟通,并对重要审计事项提出了建议。

3.2026 年 4 月 10 日,在天职国际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听取了天职国际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情况的汇报,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4.2026 年 4 月 15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对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其他重点审计事项及执行的主要审计程序、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内部控制审计情况等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同意将相关审计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