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6-21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本章程已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 总则......3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4
第三章 股份......4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会......7
第五章 党委......233
第六章 董事会......24
第七章 高级管理人员......35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37
第九章 通知和公告......41
第十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42
第十一章 修改章程......45
第十二章 附则......46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
公司经湖南省人民政府以湘政办函(1996)12 号文批准,以发起方式设立;在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原“湖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
第三条 公司于 1996 年 7 月经中国证监会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1500 万股,并于 1996 年 8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Changsha Tongcheng Holdings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湖南省长沙市劳动西路 589 号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543,582,655.00 元。
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执行职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条 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
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财务负责人指财务总监。
第十三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四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追求卓越,不断创新,多业并举,开拓经营,
以科学管理为手段,以经济效益为核心,充分发挥股份制的优势,使企业稳步、高速发展,使股东利益获得最大满足。
第十五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以自有资产进行房地产业、
旅游业、酒店和实业投资(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中的信息服务业务(仅限互联网信息服务)(不含信息搜索查询服务、信息及时交互服务);酒店管理;综合零售;针纺织品销售、服装服饰零售、日用百货销售、家居用品销售、箱包销售、化妆品零售;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家用电器、电子产品、五金、家具、室内装修材料;废旧家电回收与销售;室内儿童游乐场所经营;家电维修、安装服务及其配件零售;场地租赁服务;下列项目限分支机构凭许可证经营:互联网上网服务、互联网零售、餐饮服务、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乳制品(含婴幼儿配方乳粉)、卷烟、雪茄烟零售;普通货物运输及其辅助代理业务;普通货物仓储及装卸搬运服务;冷链运营及管理;物业管理;医疗器械的零售;会议服务;贵金属制品、珠宝首饰回收、贵金属冶炼、佣金代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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