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邹华斌
本人作为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了许多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努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公司对于本人的工作也给予了极大的支持,没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任期内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邹华斌: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科学历,执业律师。曾任中国工商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法律专员,湖南君见律师事务律师,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事务律师、薪酬合伙人,现任湖南翰骏程律师事
会仲裁员、湖南岳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具备丰富的金融、证券及资本市场法务经验。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治理、重大关联交易、信息披露、风险防控等方面提供了专业的合规意见和建议,为助力推进公司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 年度,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均亲自全部了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等会议,本人在 2025 年度召开的历次会议之前,均认真审阅了公司提交的会议材料,对相关议题进行了深入了解,为会议议事和决策做好充分准备。会议期间,本人能客观、审慎、专业地积极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能独立对审议事项作出判断和决策。
(一)出席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参加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 现场出席次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
次数 数 参加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未亲自参
加次数
6 6 0 0 0 0
参加股东会会议情况
应出席次数 现场出席次数
1 1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情况
2025 年 应出席 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类别 度 召 开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2 2 2 0 0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 2 2 0 0
独立董事会专门工作会议 2 2 2 0 0
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规定,公司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审议结果合法有效。本人对公司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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