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15
证券代码:836080 证券简称:德洛股份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421,562.00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明细如下:
1,公司向杭州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借款1,830,000.00元,存续时间131万为2017-11-21至2018-11-20到期52万为2017-11-13至2018-11-12到期。
2,公司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2,000,000.00元,存续时间2017-12-22至2018-12-19。
3,公司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借款142,562.00元,存续时间2018-4-11至2018-12-5。
4,公司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借款2,449,000.00元,存续时间42.9万为2018-9-14至2019-5-7到期;19万为2018-10-30至2019-5-1到期;183万为2018-10-18至2019-4-17到期。
5,公司向浙江民泰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借款2,000,000.00元,存续时间2018-12-25至2019-12-17。
本次贷款由公司公司自有房产(华彩国际3幢-17层)和股东潘黄弟房产做抵押,相关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9-015
二、会议审议事项及表决情况
2019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方,不存在回避表决情况。
三、公司申请贷款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旨在补充公司日常运营资金,保证合理流动性,以满足公司发展所需。该贷款行为有利于公司的业务发展,具合理性和必要性,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浙江德洛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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