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09 19:30:40 股吧网页版
湖北宜化: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2-10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23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9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一届董事会6 名非独立董事和 4 名独立董事,与职工代表董事组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在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后,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提前通知期限,通知
于 2026 年 2 月 9 日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为
保证董事会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的衔接和连贯,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2 月 9 日下午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在总部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位,实际出席董事 11 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推举卞平官先生负责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等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卞平官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专门委员会 召集人 成员姓名

1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卞平官 郭锐、李刚

王凤琴、彭学龙

2 审计委员会 郑春美 成慧、虞云峰

3 提名委员会 彭学龙 李刚、袁军

4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成慧 彭学龙、袁军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郭锐先生为总经理,聘任刘宏光先生为常务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聘任陈历先生、王华先生、刘光喜先生、熊霖霏先生为副总经理,聘任黄志亮先生为总工程师,聘任王凤琴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聘任熊俊先生为总经理助理,任期与第十一届
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总监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均同意将有关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关于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龚光梅女士(简历见附件)为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本议案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第十一届董事会同意聘任李玉涵女士(简历见附件)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如下: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联系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沿江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