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赵阳)
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独立、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积极出席公司股东会和董事会会议,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5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赵阳,1963 年 11 月出生,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哲学系硕士
研究生毕业,于 2017 年 5 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武汉天盈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武汉生之源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光谷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锐科激光(股票代码 300747)独立董事、华塑控股(股票代码 000509)独立董事,2022 年 2 月至2026 年 2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武汉昱升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兼任湖北广电(股票代码 000665)独立董事、湖北兆宏盐化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并按照规则进行了独立性自查,
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3 次,其中现场参会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11 次。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决策;对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并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5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会 11 次,本人
列席了各次股东会。
2.专门委员会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牵头组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项工作,召集并出席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4 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3)2025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4)2025 年 7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法律法规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参加了报告期内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4 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31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5 年 8 月 2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
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5 年 10 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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