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郑春美)
2025 年,本人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以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为职责,积极参加公司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勤勉义务。现将2025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郑春美,女,1965 年 2 月出生,民建成员,经济学博士,于 2009
年 7 月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曾任武汉大学会计学教授、武汉中科瑞华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光迅科技(股票代码 002281)独立董事、宏裕包材(股票代码 837174)独立董事、深华发 A(股票代码 000020)独立董事、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现任华昌达(股票代码 300278)和湖北宜化(股票代码 000422)独立董事、湖北晨科农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武汉千道顺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顾问。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
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担任湖北宜化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报告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复核,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的情况
1. 出席董事会与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会议 13 次,其中现场参会
2 次,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 11 次。本人参与了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决策;对各项议案均认真审阅并审慎行使表决权,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报告期内,对各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公司董事会议案或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5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集、召开股东会 11 次,本人
列席了各次股东会。
2. 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设立了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集人。2025 年度,本人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牵头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各项工作,召集并出席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4 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2025 年 3 月 31 日,组织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4 年度内部
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审计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4 日,组织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2025 年 8 月 20 日,组织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4)2025 年 10 月 23 日,组织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公司符合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与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关于制定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6 次,本人应出席会议 6 次,
实际按时出席会议 6 次,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相关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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