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36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在担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审计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拟续聘立信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 1 年。相关情况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 基本情况
立信事务所由潘序伦博士于 1927 年在上海创建,1986 年复办,
2010 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事务所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 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立信事务所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
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
2025 年度,立信事务所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审计收费 9.16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6 家。
2. 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
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
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
情况如下:
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对金
金亚科技、 亚科技、立信事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有权人
投资者 周旭辉、立 2014 年报 尚余 500 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
信事务所 万元 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任,立信事务所承担
连带责任。立信事务所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盖
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均已履行。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年年度报告;2016 年
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2017 年半年度报告以
及临时公告存在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里、立
信事务所、银信评估、东北证券提起民事诉讼。
保千里、东 立信事务所未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法院判
北证券、银 2015 年 重 令立信事务所对保千里在 2016 年 12 月 30 日至
投资者 信评估、立 组 、 2015 1,096 万元 2017 年 12 月 29 日期间因虚假陈述行为对保千
信事务所 年报、2016 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目
等 年报 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事务所申请执行,法院受理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