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5
证券代码:000422 证券简称:湖北宜化 公告编号:2026-040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
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提升公司投资价值,与广大投资者共享经营发展成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 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数,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 公司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后不会影响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 2026 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且不超过当期可供分配利润,同时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中关于现金分红比例的相关规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办理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 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
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现金流状况制定具体的 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 在董事会审议通过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
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3. 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 2026 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风险提示
上述事项并不构成公司对实施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实质承诺,
2026 年中期分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尚需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具体方案,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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