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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4 19:22:40 股吧网页版
湖北宜化: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之专项核查意见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5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之

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公司”)重大资产购买之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在持续督导期内,对湖北宜化 2025 年度金融服务协议及相关风险控制措施执行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一)金融服务协议条款内容

为实现节约财务费用、提高资金使用水平和效益等目标,经湖北宜化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湖北宜化与关联方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该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金融服务内容

财务公司承诺为湖北宜化提供如下内容的金融服务:

(1)吸收湖北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每日余额不得超过 30亿元人民币;

(2)为湖北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结算服务;

(3)为湖北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财务公司业务范围内的金融服务;
利息金额不得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

2、金融服务原则

财务公司在为湖北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上述金融服务业务时,承诺遵守以下原则:

(1)存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存款利率执行;

(2)贷款利率应不高于同期其他金融机构的利率水平;

(3)除存款和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收费标准应不高于(或等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同等业务费用水平;

(4)确保资金管理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控制资产负债风险,满足湖北宜化支付需求。

3、合作保障

湖北宜化对财务公司提供的上述服务给予积极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配合财务公司做好存贷款管理工作,积极配合财务公司开展信贷业务调查、评审工作以及提供财务报表等企业信息。双方应加强沟通联系,密切配合,及时向对方提供各种有关信息、资料,通知对方各种重大变更事项。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互谅互让、诚信务实”的原则,共同协商解决。

4、其他

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湖北宜化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协议有效期叁年。未尽事宜,双方适时签订补充协议,
以资恪守。原 2022 年 9 月 15 日财务公司与湖北宜化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同
时废止。

(二)金融服务协议条款的完备性

湖北宜化与财务公司签署的《金融服务协议》已对协议期限、交易类型、交易限额、交易定价、风险评估及控制措施等内容进行约定,协议条款较为完备。

二、协议的执行情况

自湖北宜化与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以来,湖北宜化与财务公司严格履行协议关于交易内容、交易限额、交易定价等相关约定。在持续督导期内,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湖北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货币资金
每日余额未超过 30 亿元,湖北宜化及其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在财务公司贷款的累计应计利息金额未超过 8,000 万元人民币,均满足协议中的有关规定,存贷款关联交易定价公允。

湖北宜化与财务公司的存贷款业务均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在财务公司的存款安全性和流动性良好,未影响湖北宜化正常生产经营。

三、风险控制措施和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的执行情况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湖北宜化及其子公司在财务公司存款的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湖北宜化制定了《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在湖北宜化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存款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风险应急处理预案”),明确了公司应急处置组织机构及职责,建立了存款风险报告与披露制度,并制定了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根据风险应急处理预案,公司成立存款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以下简称“领导工作组”),由公司董事长任组长,由公司财务负责人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公司财务部、办公室及相关部门的总监及部长。领导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开展日常具体存款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对存款风险,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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