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 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 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
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 月 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 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
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 2024 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
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毕马威华振 2025 年度审计计划。
3.2026 年 3 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
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公司审计结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毕马威华振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及各专项说明出具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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