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0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守独立立场并保
持专业审慎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保持独立性,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依据实际情况发表明确且客观的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光伟,男,1963 年 3 月出生,持有中国人民大学管理
学博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任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会计系副教授、硕士生导师、国际会计教研室主任。现任东阿
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6 月 29 日起任公司独
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
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充分发表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12 次董事会。
1.本人均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4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均
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对公司董事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等关键事项进行了充分研讨与深入审核,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本人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对公司工资总额、经理层成员绩效、薪酬及业绩考核、第一期股票激励计划等事项进行深入研究,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7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作为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均出席并主持了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凭借专业知识与丰富经验,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系统掌握 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报告期内,公司共计召开 5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
均亲自出席,不存在委托他人参会或缺席的情形;对需要披露的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相关市场资讯、重大事项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
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就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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