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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2025-10-31
证券代码:000425 证券简称:徐工机械 公告编号:2025-7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临时)
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首次授予的 33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 14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首次授予的 20 名激励对象、预留授予的 4 名激励对象违法违纪、首次授予的 7 名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不合格、首次授予的 9 名激励对象不受个人控制的岗位调动与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及首次授予的 2 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身故,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435.6730 万股。
根据上述议案,本次回购完毕后,公司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
司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资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驮蓝山路 26 号
2、申报时间:自本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9:00-12:00,
13:00-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部门:证券部
4、联系电话:0516-87565628、0516-87565610
5、邮箱:yinwenlin@xcmg.com
6、邮编:221004
邮寄方式的申报时间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特此公告。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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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