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况世道)
作为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徐工机械”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2025 年度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提高公司董事会决策科学性和有效性,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 年度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况世道,本科学历,学士学位。现任北京炜衡(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2021 年8月起任徐工机械独立董事。兼任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2025 年,本人对独立性进行了自查,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徐工机械董事会召开14 次会议,审议通过59项议案。召集召开股东会3次,审议通过23 项议案。
本人参加董事会会议14 次,其中现场出席2 次,以通讯方式参
加12 次,没有委托或缺席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审议后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并出席股东会3 次。
(二)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徐工机械共召开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3项议案;第九届董事会下设4 个专门委员会共召开13 次会议,审议通过23 项议案。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共参加了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关于收购徐州徐工重型车辆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预计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徐工集团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暨关联交易2024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实施业绩补偿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共召集了6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的议案》《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 年度年薪兑现方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并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和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2025 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共参加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同意了《关于收购徐州徐工重型车辆有限公司5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24 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预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与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与内部审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积极进行沟通,定期听取公司内控审计情况、内部审计体系建设和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相关定期报告财务数据。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多轮沟通及时解决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就审计关键审计事项等重点问题进行了讨论,保证了公司年度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四)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履行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我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信息和资料,了解公司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对审议的每项议案,运用自身的专业知识进行独立、公正的判断并做出表决,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同时,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不断加强与中小投资者沟通交流,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良性互动,让公司了解广大中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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