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2-01 20:37:20 股吧网页版
兴业银锡: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2-02


证券代码:000426 证券简称:兴业银锡 公告编号:2025-85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锡”或“公司”)全资子公司西藏山南锑金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南锑金、认购人”)于2025年11月28日与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以下简称“威领股份”、“标的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山南锑金以自有或自筹资金分别收购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领亿新材”)和温萍所持有的标的公司17,425,340股、2,808,444股股份,收购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持有标的公司合计20,233,784股股份,占其总股本的7.7646%。本次收购标的公司的交易价格为每股价格15.21元,交易总金额为307,755,854.64元。收购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成为标的公司第一大股东。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山南锑金将提名标的公司全部5名董事,对标的公司董事会进行改组,董事会改组经标的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山南锑金取得标的公司的控制权。

领亿新材承诺自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山南锑金名下之日起至领亿新材不再持有威领股份任何股份之日止,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剩余
14,095,941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其持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第二大股东杨永柱承诺自本次交易标的股份过户登记至山南锑金名下之日起至杨永柱不再持有威领股份任何股份之日止,无条件且不可撤销地放弃其持有的15,852,268股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其持有股份所对应的表决权;同时,领亿新材和杨永柱承诺在山南锑金持有威领股份5%以上股份期间,不会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单独或共同谋求威领股份控制权,不会协助或促使任何其他方通过任何方式谋求威领股份控制权。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以协议转让方式进行,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4、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5、本次交易涉及的领亿新材拟转让的17,425,340股股份,目前处于质押、冻结状态;因此,本次交易后续是否能够顺利完成,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对方为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和自然人温萍。

1、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上海领亿新材料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海宁路137号7层(集中登记地)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2日

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恋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XXEG4K

主营业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2、温萍

温萍,女,身份证号码为:21030419**********,中国国籍,住址:鞍山市鞍千路294号,系威领股份股东,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上述交易对手方与本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也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威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

公司地址:湖南省郴州市北湖区南岭大道1609号湘南高新园标准厂房项目集中生产配套综合楼601——6666

成立日期:1994年10月13日

注册资本:26,059.15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3001190699375

主营业务:钨、锡、铅、锌多金属矿开采业务,锂矿选矿、基础性锂电原料锂盐加工及冶炼业务。

2、业务情况

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包括钨、锡、铅、锌多金属矿开采业务,锂矿选矿、基础性锂电原料锂盐加工及冶炼业务。主要……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