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编号:XY-TZ-01-202403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投资管理制度(草案)
(H 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安全、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述投资包括对外投资及对内投资:
(一) 对外投资主要包括公司单独或者与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以成立法人实体或开办合作项目等形式所进行的股权投资、资产收购兼并等产权项目投资;公司通过国家出让、矿权所有人转让方式购买探矿权、采矿权等矿权项目投资。
(二) 对内投资指利用自有资金或融资进行矿山新建、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与改造等工程项目投资;对现有生产性固定资产的技术改造、更新、新增等技改项目投资。
(三) 新股配售、申购、证券回购、股票等二级市场投资、债券投资等衍生金融工具及委托理财投资,由于风险和控制要求的不同,不包含在本制度所规定的范围内。
第三条 投资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
(一) 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 必须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主营业务发展的要求,能有效提高公司的竞争力。
(三) 坚持经济效益优先,满足公司对投资项目的盈利率标准。
(四) 注重风险,保证资金运行安全。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以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简称所属企业)。
第二章 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 股东会负责审议批准达到或不超过如下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除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另有规定外,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一) 对外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
的;该投资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
作为计算数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
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的;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
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五) 对外投资的单笔项目投资金额或交易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
元的;
(六) 交易产生的收益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 万元的;
(七) 其他按照不时修订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
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要求,必须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的事项。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审议批准达到或不超过如下标准之一的对外投资(除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另有规定外,以下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一)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
算依据;
(二) 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
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
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为准;
(三)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
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四)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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