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伍波(已离任)
本人作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兴业银锡”)的独立董事,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就重大事项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制衡作用,坚决维护公司全局利益及每位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有力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治理水平持续提升,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在公司履行独立董事职务的工作情况作如下报告:
一、关于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李伍波,1972 年 9 月生,硕士学历。历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秘书、副总裁、副董事长,西部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总裁,西藏百悦矿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国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甘肃建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国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经理。现任百悦能源(唐山)有限公司董事长,西藏珠峰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
独立董事,截至 2026 年 3 月 30 日已离任。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也未在公司股东单位担任职务等,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1、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决策事项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12 次董事会,其中现场参会 1 次,通讯参会 11 次。共
召开 5 次现场股东会,其中 4 次以通讯参会的形式参加,年度中无委托他人出席的情形,亦无缺席董事会的情形;
2、会议表决情况
本人认真出席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各项会议,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流程,合法合规、真实有效。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查与判断,认为相关议案均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对报告期内所有议案均未提出异议。
(二)关于本人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2025 年度,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
本人积极参加各专业委员会会议,认真履行职责与义务,扎实开展相关工作。2025 年度,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本人均全程出席,重点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考核机制与激励约束有效性进行独立审查与监督,确保薪酬体系与公司经营业绩、岗位职责及长期发展相匹配,维护股东利益。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本人作为委员积极参会,围绕公司战略布局、重大投资与并购事项开展全面评估与风险把关,从独立视角提出审慎意见,助力提升决策科学性与合规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专业委员会中的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持作用。
(三)关于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发表相关独立意见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全程参加历次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真听取年度审计
进展、公司经营情况、会计师工作总结汇报等事项,独立审议利润分配、内控评价、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董事及高管薪酬标准等重大议案,独立发表客观、审慎
的专业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独立审核、独立监督、独立判断的作用,重点关注审计质量、内控有效性、利润分配合理性、薪酬公允性及股东合法权益保护,切实做到勤勉尽责、独立履职,有效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与治理水平提升。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常态化、高效率沟通,围绕定期报告编制、财务数据真实性、会计处理合规性等关键事项进行充分研讨与审慎核查,切实履行财务监督职责,有效发挥独立把关与专业监督作用。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与其他独立董事共同到访银漫矿业、宇邦矿业,开展实地调研,深入矿区,实地查看,与矿山管理团队面对面交流,全面了解两家矿山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及项目建设进展等实际情况,结合行业特点与公司运营实际提出针对性意见与建议,切实发挥独立监督作用。同时本人本年度现场办公时间不少于 15 天。
履职过程中,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互动,对各项工作给予积极配合与大力支持,及时、全面通报公司经营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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