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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4-21 18:24:01 股吧网页版
兴业银锡: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报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

2025 年度履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认真履行审计监督、法律合规等相关职责,有序开展各项工作。现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向董事会汇报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的构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由张世潮先生、周显军先生、吉祥先生组成,其中张世潮先生任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主席。委员会各成员均具备胜任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独立董事张世潮为会计专业人士,委员中独立董事占比达到 1/2 以上,人员构成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

二、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 2025 年度主要工作内容

2025 年,委员会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围绕外部审计机构监督评估、公司财务报告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关联交易及重大事项合规审查、对外担保与投资等事项核查等核心工作开展相关行动,有效保障公司审计工作、内部控制工作规范推进,提升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维护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
(一)监督和评估外部审计机构

2025 年,委员会持续对公司聘请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执业情况进行监督与评估。本年度听取天衡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年审情况汇报、2024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报告,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其独立性、专业性、工作勤勉度及审计成果进行全面核查。经评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始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各项审计工作并出具相关报告,报告内容客观公允,有效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二)财务报告审阅工作

2025 年,委员会高度重视公司财务信息质量,严格履行财务报告审阅职责。本年度先后审议《兴业银锡 2024 年度未审财务报表》《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等定期报告,在充分了解公司财务运营情况、内外部审计相关工作的基础上,对各期财务报告的编制依据、内容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专业审查。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各期财务报告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要求,真实、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当期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无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无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变更等事项。
(三)指导内部审计与内部控制工作

2025 年,委员会持续督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监督内部审计计划实施与成果落地,同时高度关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完善与执行情况。本年度审议《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进行全面核查,督促公司及时完善内控流程、防范内控风险。经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有序有效运作,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及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问题。
(四)审查重大对外投资与境外融资事项合规性

2025 年,委员会严格审查公司重大对外投资及境外融资相关事项,审议《关于全面要约收购 Atlantic Tin Ltd 的议案》《关于拟发行境外公司债券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从专业角度对事项的必要性、合理性、合规性进行全面核查,评估事项对公司经营发展、股东权益的影响。经审查,上述重大事项的筹划与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决策程序规范,符合公司长远发展战略,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严格核查对外担保事项,规范资金往来管理

2025 年,委员会将对外担保事项作为重点核查内容,全年多次召开会议审议公司及子公司各类担保议案,涵盖为银漫矿业、乾金达矿业、融冠矿业等子公司融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银行授信、借款提供担保,以及为兴业黄金(香港)发行境外债提供担保等多类情形。

经核查,公司 2025 年度所有对外担保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担保,担保事项均履行了相应的审议程序,担保发生额与担保余额均在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额度范围内,担保决策程序规范、风险可控。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非经营性大额资金往来,资金管理规范有序。
三、总体评价

2025 年度,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严格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要求,切实履行审计监督、合规审查等各项职责。在监督外部审计机构执业、审阅财务报告、指导内部审计与内控工作、审查重大投资及境外融资事项、核查对外担保合规性等方面均开展了扎实有效的工作,有效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增强了董事会科学决策能力,提升了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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