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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崇刚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22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崇刚

本人程崇刚,作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
正式就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治理情况,为后续勤勉履职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程崇刚,男,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内蒙古自
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级调研员,于 2021 年 2 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声明

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
格的规定,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判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因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才正式就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未出席公
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未就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后,本人第一时间主动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系统查阅了公司《公司章程》、各项治理制度、2025 年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资料,全面了解公司主营业务、组织架构、治理体系及 2025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熟悉独立董事的职责权限与履职要求,为 2026 年度正式开展各项履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因任职时间较短,报告期内本人未开展现场考察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及时向本人提供了履职所需的各类文件资料,主动通报公司经营动态与重大事项进展,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后续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支持。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因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时间有限,未参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审议、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重大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本人已通过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了解上述事项的基本情况,后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持续关注与独立监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自我总评及 2026 年履职计划

2025 年度,本人因任职时间较晚,未能全面参与公司各项治理工作。2026年度,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一是持续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与公司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自身财经工作经验,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二是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
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三是适时开展现场调研,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及内控建设等实际情况;四是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财务规范运作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程崇刚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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