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陆振波作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速” “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 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 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本人履历如下:
本人为博士研究生,拥有博士学位,中共党员,2003年3月起至今任东南大学交通学院智能运输系统研究中心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党支部书记,研究方向为智慧高速、交通安全、交通管控、绿色低碳交通等;同时,担任住建部生态城市规划咨询专家、江苏省信息化工程咨询专家、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智慧高速、大桥评审专家,世界银行交通顾问。2025年6月7日起任粤高速独立董事。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
(一)出席股东大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3次,本人应出席2次,均列席参会。
(二)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召开9次,本次应出席5次,具体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 以通讯表决方式或视频 委托出 缺席 是否连续两次未
加会议次数 席次数 会议方式参加次数 席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5 0 5 0 0 否
(三)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未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
(四)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粤高速独立董事后,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五)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八)对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对公司重要的投资项目京珠高速广珠段、佛开高速以及广佛高速进行了现场调研,深入了解项目的实际改扩建工程进展、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
理及运营效益等情况;参与了对标企业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的调研学习活动,重点考察了其在智慧高速建设、成本精细化管理及路衍经济开发等方面的先进经验与实践成果。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自 2025 年
6 月 7 日担任粤高速独立董事以来,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虽未达到 15 个工作日,
但仍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会议等形式,深入了解了公司的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重点关注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管理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执行情况等相关事项,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灵活采用现场结合视频会议、通讯会议等方式组织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本人也通过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
(九)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均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就相关重要议案提前安排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说明会议,并结合独立董事的意见修改议案材料。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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