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4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在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存贷款业务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索引 页码
专项审核报告 1-2
2025 年度在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 1
务情况汇总表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在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
专项审核报告
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0812 号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高
速”)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在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对汇总表的责任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 2025 年 3 月 25 日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粤高速管理层的责任。
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0812 号 1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情况
经审核,《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公司 2025 年度在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汇总表》已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要求编制。
为了更好地理解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在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业务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广州 二〇二六年三月十三日
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0812 号 2
明用
件证
告附
限报
明用
件证
告附
限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