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5
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申请撤销公司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
的专项核查报告
众环专字(2026)1100157 号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本所”或“我们)作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张旅集团”或“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
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出具了众环审字(2026)1100013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2026 年 4 月 20 日,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出具了《关于对张家界旅游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报的问询函》(公司部年报问询函〔2026〕第 35 号 )( 以下简称“问
询函”),我们对问询函问题三、(4)“逐项自查你公司是否仍存在应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进行专项核查,现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26 年 2 月 11 日披露的《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 2022 年度、2023 年度、2024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为-259, 770, 280.05 元、-239, 330, 646.68 元、-582, 091, 783.44 元,且中审众环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2024 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22 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第 9.8.1 条第(七)款规定: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符合申请撤销股票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公司因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项下“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被实施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的相关规定,上述涉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已经消除,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本所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出具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
表的专项审核报告》(众环专字(2026)1100053 号)以及公司书面确认,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公司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
综上,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 (一 )项规定的情
形。
(二)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
根据公司的说明及提供企业信用报告,并经本所会计师查询企查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司不存在其他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形。
(三)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截至本专项核查报告出具之日,经本所核查,公司不存在如下情形:
1、根据公司的说明及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文件,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均在正常履职中,不存在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无法正常召开会议并形成决议的情形。
2、公司最近一年没有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未按照规定披露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情况。
本所于 2026 年 4 月 10 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
告》(众环审字(2026)1100013 号)和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100014 号)。
3、根据公司确认以及公司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58,623,440.61 元,公司经营业务正常,不存在生产经营活动受到严重影响且预计在三个月内不能恢复正常的情形。
4、根据本所 2026 年 4 月 10 日出具的《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准审计意
见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26)1100088 号),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已解除冻结,不存在主要银行账号被冻结的情况。
5、根据本所 2026 年 4 月 10 日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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