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4
证券代码:000430 证券简称:ST张家界 公告编号:2026-016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2024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
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专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张旅集团”)2024 年度的财务报表,并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5〕1100022 号)。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4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已消除的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的具体内容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二、2 所述,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部分银行借款逾期,发生多起诉讼,
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流动负债高于流动资产 59,846.07 万元,连续五年亏损。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6 日收到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
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和《决定书》,申请人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张家界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预重整及重整。张家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张旅集团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庸古城”)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收到张家界中院送达的《通知书》,
申请人向张家界中院申请对大庸古城进行重整。张家界中院于 2024年 9 月 11 日裁定受理对大庸古城的重整申请,并指定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大庸古城管理人。
这些事项或情况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充分披露了这些事项及拟采取的改善措施。该事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二、与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已消除的说明
2024 年 9 月 11 日,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公司
全资子公司张家界大庸古城发展有限公司重整。2025 年 11 月 3 日,
张家界中院裁定受理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整。2025 年 12月 16 日,张家界中院裁定终止张旅集团及全资子公司大庸古城公司
重整程序。2025 年 12 月 22 日,重整投资人已支付全部重整投资款
15.86 亿元,为公司债务化解提供了资金保障,公司资金流动性得到了保障。2025年12月26日,公司执行《重整计划》转增的404,817,686股股票已全部转增完毕,并登记至管理人开立的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此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
404,817,686 股增至 809,635,372 股。
2026 年 2 月 5 日,公司及子公司向管理人提交了重整计划执行完
毕的报告,管理人已就公司及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出具监督报告。同日,湖南联合创业律师事务所出具《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法律意见书》,确认公司重整计
划已执行完毕。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逾期银行贷款已按照
重整计划予以清偿或展期,相关涉诉债权亦已根据重整计划获得清偿。公司已按照重整计划约定履行完毕全部偿债义务,不存在债务到期未予偿还的情形。公司前期被冻结的部分银行账户,现已全部解除冻结,账户恢复正常使用。经核算,公司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为131,843.16 万元,资产负债率 54.35%。
三、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2026 年 4 月 10 日,公司年审会计师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所涉非标准审计意见事项消除的专项说明》(众环专字(2026)1100088 号),认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事项段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全部消除。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2024 年度带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所涉及事项已消除。
特此公告。
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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