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5-04-0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勤勉忠实地履行各项职责,积极有效地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各项决议,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一、2024 年度公司经营情况
近年来,造纸行业面临严峻的市场环境,新增产能集中投放导致短期内供需矛盾加剧,市场竞争愈发激烈。受此影响,公司主要纸品价格承压下行,尤其是白卡纸价格受供需失衡影响出现大幅下滑,毛利率同比下降,进一步压缩了公司的盈利空间;此外,由于四季度公司主要生产基地陆续停机,产能利用率受到较大影响,产销量同比下滑,公司对部分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进一步加剧了经营压力;与此同时,部分融资租赁客户因经营不善,出现诉讼、查封等突发情形,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融资租赁客户加大了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以防范潜在的财务风险,在多重因素影响下,公司2024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完成机制纸产量427万吨、销量447万吨,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227.29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人民币-74.11亿元。
二、公司董事会运作情况
(一)变更董事长
鉴于陈洪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下设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等职务,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胡长青先生为公司董事长,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胡长青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同时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二)修订治理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治理制度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公司的规范治理水平。
(三)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本报告内期,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10 次董事会会议,所有董事均出席了会议,会议
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的相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会议审议事项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 2024 年 3 月 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御景酒店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共 1 项议案。
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2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公司 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
于 2023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
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3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关于向金融机构
申请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议案》、《关于
第十届董事会第八 2024 年 3 月 开展设备融资业务的议案》、《关于全资下属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
次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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