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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03-31 22:51:43 股吧网页版
ST晨鸣:二〇二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美群)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4-0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美群)

本人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4 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尹美群女士,会计学博士,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曾于瑞典、芬兰、丹麦以及美国爱荷华州立大学进行访学;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同时担任中国商业会计学会常务理事、中国会计学会理事等,兼任国华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国检测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本年应出席董事会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 缺席董事会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 次数

次数 数 数 参加董事会会议

10 0 0 0 否 4

本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 10 次董事会会议、4 次股东大会会议,历次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事项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审议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本人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及相关材料,利用自身会计专业知识,客观发表独立意见,审慎行使表决权,对经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1、审计委员会

本人在本报告期内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主任委员,共召集召开 4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先后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 2023 年下半年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
于 2024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等 10 项议案,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
履职情况作出了评估,同时,核查了审计机构的独立性、审计收费情况,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并与其就审计工作进行了沟通,确认关键审计事项和重点关注事项;关注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2、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鉴于陈洪国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十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选举胡长青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成员为由李志辉、陈洪国、尹美群变更为李志辉、胡长青、尹美群。

本报告期内,公司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的委员,审阅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张传勇先生及陈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同意提名张传勇先生、陈琳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 年 7 月 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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