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10-29 08:10:51 股吧网页版
ST晨鸣: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10-29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ST晨鸣 ST 晨鸣B 公告编号:2025-070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已届
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十届七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同日,公司以现场方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包括 5 名执行
董事,2 名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中设 1 名职工代表董事),独立非执行董事 4 名。
具体名单如下:

执行董事:姜言山先生(董事长)、李伟先先生、刘培吉先生、孟峰先生(职工代表董事)、朱艳丽女士

非执行董事:宋玉臣先生、王颖女士

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志元先生、罗新华先生、万刚先生、孔鹏志先生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任期三年,自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志元先生、罗新华先生、万刚先生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孔鹏志先生已出具承诺参加最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述董事均符合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

上述执行董事简历详见附件,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换
届选举的公告》及于 2025 年 10 月 10 日披露在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委员选举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罗新华 委员:张志元、王颖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万刚 委员:姜言山、孔鹏志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张志元 委员:罗新华、宋玉臣

(四)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主任委员(召集人):姜言山 委员:孟峰、孔鹏志

以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非执行董事人数均过半数并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罗新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且审计委员会成员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

三、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李伟先先生总经理职务任期
届满。公司目前处于复工复产、风险化解的过渡阶段,经审慎评估,暂不聘任公司总经理。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由公司董事长姜言山先生在总经理空缺期间代行总经理职责,直至公司按程序聘任总经理为止。

副总经理:李伟先先生、刘培吉先生、孟峰先生、朱艳丽女士、董连明先生、郭钦彦先生、葛光明先生、袁西坤先生

财务总监:朱艳丽女士

董事会秘书:袁西坤先生

公司秘书(香港):朱瀚樑先生

证券事务代表:陈琳女士

袁西坤先生及陈琳女士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能力。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的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536-2158008

传真:0536-2158977

电子邮箱:chenmmingpaper@163.com

联系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上述人员(简历附后)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特此公告。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