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孔鹏志)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独立、审慎行使职权,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1、个人履历
本人孔鹏志,男,1982 年 10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中共党员,
博士研究生学历。曾任山东财经大学 MBA 学院副院长;现任山东财经大学硕士生导师,黄河商学院副院长、中国国际低碳学院低碳战略与政策研究中心主任,泰华智慧产业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产业经济顾问,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兼任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提
名委员会委员、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并已按照承诺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2、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积极保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复工复产进展情况及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股东会、董事会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慎、科学决策;重视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关注投资者关切的问题,切实维护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 3 次,不存在缺席、委托出席及连续两次未亲
自参加董事会会议的情形。本人在董事会会议上就选举新一届董事会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修订公司治理制度、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事项进行了审议,对所有审议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公司历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
定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本人在 2025 年度共出席 2 次股东会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作为新一届董事会候选人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成功当选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出席了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同意公司整体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提名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本人对拟任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资料进行了审核,未发现有不适合担任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
2、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本人担任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2025 年 12 月 12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剥离融资租赁业务相关资产的议案》。本人审阅了与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相关的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核查了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和与公司的关联关系、签署协议相关内容,分析了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及合理性。本人认为本次交易定价公允,交
易对手方为寿光市财政局设立的全资国有企业,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高履约能力,本次交易有助于优化公司资产结构,集中资源发展制浆造纸主业,增强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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