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志元)
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独立、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现就 2025年度履职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张志元,男,1963 年 12 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
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山东省决策咨询委员会专家(2023-2026)、山东省人大常委会专家顾问(2023-2027)、山东省金融学重点学科首席专家,入选山东省金融高端人才、山东省智库高端人才。现任山东财经大学产业发展研究院院长、山东省重点新型智库-山东财经战略研究院院长、中国艺术金融研究院院长,山东区域经济学会会长,
兼任山东华特达因健康股份有限公司(000915.SZ)独立董事。本人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通过进行独立董事年度独立性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按时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决策,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次,出席
股东会会议 2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会议前及时获取会议材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
充分沟通,以客观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在任期内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
2025 年 10 月 28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
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本人对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同意聘任朱艳丽女士为公司的财务总监。
2025 年 10 月 30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本人审阅了公司 2025 年三季度报告,并听取了财务相关人员对 2025 年前三季度资产减值计提情况的汇报,充分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本人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的整体经营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循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实际情况。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在本人 2025 年度任期内,公司未有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公司的财务状况、复工复产情况、内控建设及发展规划等方面进行沟通交流,并实地参观了公司寿光基地生产线,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公司高度重视与董事的沟通,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为履职创造有利条件,及时回应本人关注的问题,不存在妨碍独立董事职责履行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顺
畅沟通交流,并于 2025 年 12 月 23 日进行年审沟通,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事宜的汇报,就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保障公司年审工作的有序开展,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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