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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6-03-30 21:23:29 股吧网页版
ST晨鸣: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新华)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罗新华)

本人自 2025 年 10 月 28 日担任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尽责、忠诚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罗新华,男,1965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历任山东大学管理
学院院长助理、山东大学 MBA 教育中心副主任、管理学院专业硕士教育中心副主任、培训中心(EDP 中心)主任、会计研究所所长;现任山东大学职业经理人研究中心主任、管理学博士、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三未信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88489.SH)、金雷科技股份公司(300443.SZ)、中泰期货股份有限公司(01461.HK)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忠实勤勉尽责,按时出席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科学决策,积极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充分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会议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现场出席董事会会议 1 次,以通讯方式出席董事会会议 2 次,出席
股东会会议 2 次,没有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本人于
会议前及时获取会议材料,认真审阅会议的各项议案,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充分沟通,以客观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 2025 年度任期内历次董事会的议案均投出同意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无异议。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1、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于 2025 年度召集召开了 2 次审
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严格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履职,对拟任财务总监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同意聘任朱艳丽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审阅《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及《关于 2025 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详细了解公司2025 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重点核查前三季度的资产减值情况,确保公司财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2、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职时间较短,在本报告期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需提交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审议的事项。

(三)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5 年度,自本人任职以来,公司未发生需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事项,未召开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四)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现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及股东会会议,认真审阅会议材料,核查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情况,听取公司财务负责人对 2025 年前三季度经营情况的汇报,独立发表明确意见。本人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陪同下,实地参观了公司的浆纸生产线,深入了解生产基地复工复产情况、生产设备的运行效率以及机制纸产品质量,对公司的经营状况有了充分的了解。

在本人履职期间,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履职工作,提前发送相关会议材料,协调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及时回复本人关切事项,进行充分的沟通交流,不存在妨碍本人独立履职的情形。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保持沟通交流,了解公司减值准备计提情况,积极参加公司 2025 年度报告的审计沟通会,
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时间及人员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沟通交流,要求公司及会计师事务所提高审计效率和质量,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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