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31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孙剑非)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8 日完成了
第十一届董事会的选举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5年的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孙剑非先生,金融学博士,大学教授。曾于美国内华达大学雷诺分校任教,曾兼任
EP 等对冲基金的咨询顾问,于 2010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
理学院助理教授,并入选了国家财政部组织的全国学术类会计领军(后备)人才项目,
以及上海市浦江人才计划。2017 年 2 月至 2020 年 8 月任南京审计大学社会与经济研究
院教授,任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兼职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上海高级金融学院副教授。
于本报告期内,本人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在任职期间,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共召开了 5 次董事会会议、2 次股东会会议。本人出
席会议情况如下: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董事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事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出席股东会
董事姓名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次数
会议
孙剑非 5 0 5 0 0 否 2
本人对第十届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赞成票,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合法有效。未发现有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作为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以通讯方式出席 3 次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2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历次会议均无缺席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召开日期 会议内容 异议事项
具体情况
审议《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公司 2024 年度内部控制
自我评价报告》《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关于会计师事
2025 年 3 月 31 日 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暨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无
审计委员会 告》《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计提 2024 年第
四季度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2025 年 4 月 29 日 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无
2025 年 8 月 29 日 审议《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无
薪酬与考核委员 2025 年 3 月 31 日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分配的议案》 无
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 审议《关于第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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