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18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尊敬的董事会及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路桥”或“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独立客观的原则,忠实履行职权,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现将 2025 年度在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情况说明
张宏,女,1965 年 4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注册会计师。曾任山东大学经
济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山东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入选改革开放 40 周年山东省社会科学名家,国家社科重大课题首席专家。2025 年 4 月本人因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提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辞职时担任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孚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重汽集团济南卡车股份有限公司及山东路桥独立董事。
本人对 2025 年度在职期间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山东路桥独立董事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股东会、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参与情况
本年度在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5 次,实际出席 5 次,其中,现场出席 3
次,通讯出席 2 次;共出席股东会 2 次。未出现缺席董事会或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全部议案进行审慎研究并提出专业意见,且全部投了同意票,没有提出异议,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和提名委员会委员,2025 年度在职期间,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 2 次,重点审议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议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考核情况。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 次,对独立董事人选进行严 格审查。
2025 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应出席 3 次,
实际出席 3 次。具体如下: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履职情况表
时间 会议名称 审议事项 意见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 4 月 1 日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情况》 审议通过
2025 年第一次会议
《2024 年财务会计报告及年报财务信息》
《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计委员会2025年
2025 年 3 月 30 日 《2024 年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5 年审计计划》 审议通过
第一次会议
《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
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审计委员会2025年 《2025 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5 年 4 月 25 日 审议通过
第二次会议 《山东路桥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提名委员会2024年
2025 年 4 月 1 日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
第四次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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