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4-17 21:20:21 股吧网页版
山东路桥: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6-04-18


证券代码:000498 证券简称:山东路桥 公告编号:2026-11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7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4.公司本次现金分红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山东高速路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27,194,256.24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为1,016,525,257.71元,扣除提取的法定盈余公
积及其他影响519,398,838.10元,2025年末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344,604,253.98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552,441,461股。

3.按照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广大股东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2025年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2026年3月31日总股本1,552,441,461股扣除回购的股份9,159,925股后的1,543,281,53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87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88,593,647.23元(含税),上述利润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再行分配。公司2025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4.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342,608,479.63元(含2025年中期分红54,014,832.40元和本次拟实施的现金分红288,593,647.23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5.38%;2025年度公司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并用于注销金额为50,086,372.9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并用于注销总额为392,694,852.57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63%。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若公司因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东所对

应的最新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金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每

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年度现金分红方案

1.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42,608,479.63 308,912,282.66 279,330,435.34

回购注销总额(元) 50,086,372.9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2,227,194,256.24 2,322,338,512.26 2,288,678,890.25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13,150,391,302.1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3,344,604,253.98

计未分配利润(元……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