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5-16
证券代码:000501 证券简称:武商集团 公告编号:2026-022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回购专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908.87 万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鉴于公司回购专户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度分红派息,本
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 749,904,031 股×0.1 元/股=74,990,403.10 元人民币。据此计算,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计算的每股分红金额=实际现金
分 红 总 额 ÷ 总 股 本 =74,990,403.10 元 ÷ 768,992,731 股
=0.0975177 元,2025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975177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武商集团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详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告(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末总股本
768,992,731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 19,088,700 股后
的 749,904,0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金股利 1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及回购专用账户持有的股份数均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预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088,700 股后的 749,904,031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
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 月 21 日,除权除息
日为:2026 年 5 月 22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1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
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
红利将于 2026 年 5 月 22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59 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651 武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3 08*****048 武汉汉通投资有限公司
4 08*****930 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14 日至登
记日:2026 年 5 月 21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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