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6-02-11 20:44:50 股吧网页版
大股东达孜银泰再抛减持计划,武商集团去年前三季度营收下滑11%,转型成效待显
来源:蓝鲸新闻

K图 000501_0

  蓝鲸新闻2月11日讯 上一轮减持计划中,一股未减的大股东,再次公告减持。

  2月10日,武商集团(000501.SZ)发布公告,公司持股5.70%的大股东达孜银泰拟以集中竞价、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9.71万股,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后总股本的3%。

  公告显示,达孜银泰减持原因为资金周转需要,减持期为2026年3月13日-2026年6月12日,若按照2月11日武商集团9.79元/股的收盘价计算,本次减持所涉及的股份的总市值约在2.2亿元。

  昔日争夺、如今放手

  达孜银泰此次减持,是空窗期后的“卷土重来”,2025年9月,武商集团也曾发布公告称,由于资金周转的需要,达孜银泰计划在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2月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的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249.71万股。然而截至减持期满,达孜银泰一股未减。

  从武商集团最新公布的股东持股情况看,截至2025年9月30日,第一大股东为国资背景的武汉商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21.55%。浙江银泰和达孜银泰作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15.95%股份。

  来源:公司公告

  银泰系与武商集团的股权纠葛始于20年前,2005年武汉国资为整合商业资产主动引入银泰系。公开资料显示,2005年4月,武汉国资以其控股90%的子公司武汉华汉投资管理公司持有的1232.1995万股武商集团股权(约占武商总股本的2.43%),作价2119.38万元作为出资,与中国银泰、银泰百货共同合资成立武汉银泰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随后,银泰系持续在二级市场购入武商集团股份,一度增持至20%,一度成为第一大股东。随着银泰系持股数量的增多,与当地国资开启一场股权争夺战,直至2011年银泰才逐步退出股权争夺战。

  有业内人士指出,银泰系的退出,或与银泰近年来的处境有关。2024年底,阿里巴巴宣布将近170亿元高价购买的银泰百货打折出售,根据公告,阿里巴巴(持有银泰约99%股权)与另一名少数股东同意将100%股权出售给雅戈尔集团和银泰管理团队组成的购买方财团,打包价约为74亿元。分析人士指出,雅戈尔接盘后,银泰系经营策略有所转变。

  武商落子免税、创新业务拟破局

  在银泰系筹谋退场的当下,武商集团也处于变革之际,在免税店业务和创新赛道上均有布局。

  在市内免税店业务上,王府井集团和武商集团合资运营的武汉首家市内免税店于2025年6月开业,位于武商旗下高端商业体——武商MALL的六楼,经营面积约1800平方米,免税商品涵盖香化彩妆、3C数码、精品配饰等。从持股比例看,公开资料显示,由王府井集团出资408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份的51%;武商集团出资3920万元,占合资公司股份的49%。据长江商报此前报道,武汉市商务局认为,市内免税店将有效承接湖北年均200余万人次国际旅客的消费需求。

  创新业务方面,武商集团在2026年1月20日接受机构调研时提到多元赛道布局和创新商业模式。公告显示,武商集团通过成立“江豚天慕”“江豚基金”等抢滩新兴及未来产业高地,探索即时零售、低空经济、宠物经济、二次元经济等新赛道,成立离岸公司,拓展供应链,推进市内免税店设立。

  从公司最新的创新业务收购情况看,2025年11月28日,武商集团发布公告,全资子公司江豚数科,已于11月28日与出让方代表唐永波签署意向协议,拟收购小电科技70%-100%股权,武商表示,目的在于实现公司从传统零售向商业科技公司的转型。目前,该项收购仍存不确定性。

  武商集团2023年至2025年三季度业绩表现,浮现出一条“营收下降、利润企稳”的主线。根据公司公告,2023年营收71.78亿元,归母净利润2.09亿元;2024年营收67.04亿元,同比减少6.60%,归母净利润2.16亿元,同比增长3.31%;2025年前三季度营收45.23亿元,同比下降11.64%;归母净利润1.28亿元,同比增长2.98%。

  值得一提的是,武商集团2024年度分红总额2.26亿元(含税),超额覆盖当年净利润。有分析人士指出,这一大手笔分红,或许意味着武商现阶段大型资本开支高峰已过,现金流进入稳健回报期。在新业务的带动下,武商集团能否实现营收、利润双增长,值得进一步观察。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