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27
武商集团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郑东平
本人作为武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恪尽职守,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度召开的董事会及各专业委员会,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硕士,中共党员。历任解放军 0216 部队战士、武汉市照相机厂工人、武汉海事法院书记员、湖北省对外经济贸易委员会干部、湖北得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湖北郑东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北京中伦(武汉)律师事务所、北京市通商(武汉)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现任北京市通商(武汉)律师事务所顾问;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湖北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及武商集团
独立董事。2020 年 7 月 27 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提名委员会委员。
经自查,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召开 8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会议的通知、
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均合法有效。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参与董事会决策,认真审
阅议案材料,提出合理建议并发表意见。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提交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弃权的情形。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姓名
应出席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郑东平 8 8 0 2 2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1 1 2 2 3 3
1.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 次。会议依照《公司章程》《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审议通过《武商集团经营者 2024年度业绩考核及薪酬兑现方案》,并认真履行了监督与审核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提名委员会召开 2 次会议。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
本人按照《公司章程》《公司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参会,对拟聘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的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查,确保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专业素养和履职能力。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对公司关联方
资金占用、对外担保、利润分配、日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按照《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
阅,并及时向公司管理层充分了解相关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与判断,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控提供了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2.2025 年度,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规范开展,推动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开展信息披露工作,确保公司运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在此基础上,切实保障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与公平,有效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3.本人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研读监管通报材料,全面掌握上市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最新监管要求。始终秉持诚信、独立、勤勉、尽责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强化风险防范能力等提供合理化建议和专业支持。
(四)开展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本人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现场沟通等时机,以现场交流、邮件、电话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保持密切联系,对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大股东承诺履行情况、监管部门的问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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