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1-12-08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2 月 23 日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2021 年 12 月 2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1
年 12 月 23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2 月 2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本次会议的召开方式为现场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21年12月20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和中路136号天誉花园二期501室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其程序合法,内容完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如下:
(1)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3、以上议案内容详见 2021 年 12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4、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上述议案属于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票的 2/3 以上通过。
三、提案编码: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
四、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
1、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单位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3、登记时间:2021 年 12 月 22 日上午 9:30-12:00,下午 13:30-17:00。
4、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
邮件需在 2021 年 12 月 22 日 17:00 前送达公司证券事务部,逾期无效),
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020-852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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