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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2 17:02:41 股吧网页版
*ST绿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1-12-23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10 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公司部关注函〔2021〕第 437 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将有关情况 回复如下:

2021 年 12 月 8日,你公司披露《关于控股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以下
简称《公告》)称,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 河雅力”)一期扩建项目相关手续办理进度未达预期,三河雅力拟与海南喆泽 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喆泽”或“交易对方”)签订《转让合同》, 将三河雅力一期扩建项目的低压柜、风冷直膨精密空调、电池开关柜、UPS 电源 等设备及相关构筑物等资产转让给海南喆泽,合同金额 4,947.20 万元。上述资
产出售预计增加公司 2021 年度净利润约 170 万元。

2021 年 5 月 29 日,你公司以现金方式完成收购三河雅力 51%的股权。你公
司 6 月 26 日披露的《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显示,你公司改善持续经营能力
的措施主要为扩大三河雅力规模、在 IDC 领域内上下游及横向拓展、依托公司 全资子公司积极开展 IDC 建造专项工程业务、全力推进房地产存货销售工作、 强化费用管控等。

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对以下事项进行核实说明:

1.请你公司结合公司发展战略、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改善持续经营能力的 措施、前期公告及对我部问询函回复等内容,说明你公司在今年 5 月底收购三 河雅力控股权,但年末即处置三河雅力部分资产的主要原因、目的,是否具有 商业实质,并说明此次出售完成后,你公司剩余核心资产的具体情况,是否具 备持续经营能力。

【公司回复】 :

本次出售的资产为三河雅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河雅力”)未投入运营的一期扩建项目资产,三河雅力核心资产一期数据中心项目并未置出,一期数据中心运营稳定,营收稳定,公司仍持有三河雅力 51%的股权,三河雅力仍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一、出售三河雅力部分资产的原因、目的及商业实质

在公司收购三河雅力 51%股权的时点,基于国家支持新基建的政策导向,公
司对一期扩建项目(又称“新建数据中心项目”)相关手续在短期内办理完毕持较乐观态度,同时对于一期扩建项目手续短期内未能取得的情况及短期内无法形成收入、仍需支出费用的情况可以承受。2021 年 5 月,收购完成三河雅力 51%股权后,公司积极推进三河雅力一期扩建项目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但因为受国家及当地政府相关节能降碳政策影响,虽经公司诸多努力,然而一期扩建项目至今未能取得相关手续,而相关手续何时能够取得仍存在不确定性,一期扩建项目持续的日常费用支出也已对公司形成了拖累,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上市公司拟按评估值将一期扩建项目资产出售。一期扩建项目目前并未投入使用、运营,对公司的经营没有贡献,整体置出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三河雅力核心资产一期数据中心项目并未置出,一期数据中心持续稳定运营。

一期扩建项目已经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了评估报告,相关资产估值 4,947.20 万元。上市公司已履行相应程序并基于评估结果,与海南喆泽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喆泽”)签订《转让合同》(《转让合同》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资产出售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价格公允,具有商业实质。

二、出售三河雅力后上市公司资产情况

此次出售完成后,公司剩余核心资产(业务)包括以机柜出租和机电安装工程业务为主体的数据中心业务、物业管理业务、房地产存货销售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数据中心业务

1、互联网数据中心机柜出租业务

公司控股子公司三河雅力对外提供机柜出租,三河雅力一期数据中心项目运营稳定,收入、盈利稳定。

2、数据中心专项机电安装工程业务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弘益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弘益”)开展数据中心专项机电安装工程业务,目前已签订数据中心机电安装工程分包合同约 1.6 亿元(含税),其中约 2500 万元合同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工程将持续
到 2022 年 3 月。2022 年,深圳弘益将继续拓展机电安装工程方面新的业务机会。
(二)物业管理业务

上市公司子公司广州市恒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开展物业管理业务,负责“金碧御水山庄”的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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