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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03-02 23:16:06 股吧网页版
*ST绿景: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2022/03/03)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2-03-03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回复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收到深圳证 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22〕 第154号,以下简称“《关注函》”),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2022 年 2 月 25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以下简
称《公告》)称,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所”)因客观条件预计无法按期完成公司 2021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工作,经协商不再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拟改聘中兴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担任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 构。我部对此表示关注,请你公司在函询立信所、中兴华所的基础上,核实并 说明以下事项:

1. 因 2020 年度经审计后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为负值
且营业收入低于 1 亿元,你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因最近三个会计年 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 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你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你公司改聘年审机构时点距离你公司预约的年报披露日(2022 年4 月13 日)
不足两个月,请结合中兴华所过往审计业务开展情况、本次审计工作计划、专 业人员配备等因素,说明中兴华所是否充分了解你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及退市 风险等情况,业务承接的风险评估程序和结果是否合规,是否具备承接你公司 年度报告审计业务的审计时间、人员及专业胜任能力,是否做好前后任会计师 沟通工作。请中兴华所同时就上述事项提供书面说明。

【公司回复】:

1、中兴华所已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及退市风险等情况

2022 年 2 月中旬,绿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绿景控股公司”、
“公司”)管理层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就公司的发展战略、经营情况、财务情况、业绩预告情况及退市风险等进行了交流。

中兴华所已充分了解公司面临的生产经营及退市风险等情况。

2、中兴华所业务承接的风险评估程序和结果是合规的

2022 年 2 月 25 日前,中兴华所于公司现场执行了业务承接尽职调查。尽职
调查完成后,中兴华所履行了其内部的业务承接的风险评估程序。

中兴华所业务承接的风险评估程序和结果是合规的。

3、中兴华所具备承接审计业务的审计时间、人员及专业胜任能力

公司年报披露时间已变更为 2022 年 4 月 30 日。从 2 月中旬进行业务承接尽
职调查开始,至公司年报披露日,有近两个半月时间,结合公司业务规模,我们认为中兴华所执行审计程序的时间是充分的。

中兴华所对于公司年报审计,组建了 10 人左右的现场审计团队,其中注册
会计师 5 名,后续根据工作开展情况会继续增派人员。

中兴华所 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2,351.00 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
35,715.93 万元。中兴华所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80 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项目合伙人潘大亮、签字注册会计师任华贵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姜云峰均已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多年,且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中兴华所具有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能力。

综上,中兴华所具备承接审计业务的审计时间、人员及专业胜任能力。

4、公司已做好前后任会计师沟通工作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变更事项无异议。

前后任会计师已就(1)是否发现公司管理层存在正直和诚信方面的问题;(2)立信所与公司管理层在重大会计、审计等问题上存在的意见分歧;(3)立信所与公司治理层沟通的管理层舞弊、违反法规行为以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4)立信所认为导致该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等方面完成了沟通。

【中兴华所回复】: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 年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449 人,2020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152,351.00 万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3,493.0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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