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1
VixtelTechnologiesHoldingsLimited
飞思达科技控股有限公司
(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
(主板股份代号:1782)
(GEM股份代号:8342)
由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GEM转往主板上市
本公司财务顾问
于2018年2月13日,本公司已向联交所申请由GEM转往主板上市。本公司已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A章申请透过转板上市方式批准(i)508,000,000股已发行股份;及(ii)48,674,500股新股份(即根据购股权计划已经或可能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后可能将予发行之新股份数目上限)于主板上市及买卖。
董事会欣然宣布,联交所已于2018年11月21日原则上批准转板上市,股份将于主板上市及从GEM退市。股份于GEM(股份代号:8342)之最后买卖日期将为2018年11月28日。预期股份将于2018年11月29日上午九时正开始在主板(股份代号:1782)买卖。于本公告日期,就本公司及股份而言,所有转板上市之先决条件(只要适用)均已获达成。
转板上市将不会对股份的现有股票构成影响,而有关股票将继续为法定所有权的良好凭证,并有效用作买卖、结算及登记用途,且不会涉及任何现有股票的转让或交换。转板上市后,本公司股份的中英文股票简称、股份的现有股票、每手买卖单位、交易货币及本公司股份过户登记处将维持不变。
谨此提述本公司于2018年2月13日刊发之公告,内容有关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A章向联交所递交转板上市之正式申请。
(即根据购股权计划已经或可能授出之所有购股权获行使后可能将予发行之新股份数目上限)于主板上市及买卖。联交所已于2018年11月21日原则上批准转板上市,股份将于主板上市及从GEM退市。
董事会确认,于本公告日期,就本公司及股份而言,所有转板上市之先决条件(只要适用)均已获达成。
建议转板上市之理由
已发行股份自2016年12月15日起于GEM上市及买卖。本集团主要于中国从事提供应用性能管理(或APM)产品及服务。
董事会认为,转板上市将有利于本公司的持续发展、融资灵活性及业务发展,符合本公司的整体利益,且为股东整体创造长期价值。此外,董事会亦相信转板上市将会:
提升本公司形象,提高本公司于公众投资者间的品牌知名度及市场声誉,进
而增加其投资者及利益相关者的信心;
进一步提高本公司与潜在客户及供应商谈判的议价能力,同时本公司的业务
合作伙伴对本公司的产品质量、财务实力及信誉将更有信心;
提高本公司招聘及留住关键管理及研究人员的能力;及
主板买卖平台将提高本集团的股份交易流通量及集资能力。
于本公告日期,董事会无意于转板上市后改变本集团之业务性质。转板上市将不涉及发行本公司任何新股份。
股份于主板买卖
股份已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自2016年12月15日(股份于GEM上市首日)起,于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在继续符合香港结算的股份收纳规定的情况下,股份将继续获香港结算接纳为合资格证券,以于中央结算系统内寄存、结算及交收。中央结算系统下的一切活动须遵守不时生效的中央结算系统一般规则及中央结算系统运作程序规则。
或交换。目前,股份按每手买卖单位5,000股股份并以港元进行买卖。本公司的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为EsteraTrust(Cayman)Limited,而本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为卓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转板上市后,本公司股份的中英文股票简称、股份的现有股票、每手买卖单位、交易货币及本公司上述股份过户登记处将维持不变。
购股权计划
本公司于2016年11月21日有条件采纳了购股权计划,旨在吸引、挽留及激励有才干之合资格参与者致力于本集团之未来发展及扩展。购股权计划将于转板上市后继续有效,惟须受购股权计划若干不具关键性之修订所规限,且将全面遵照主板上市规则第17章的规定进行。
根据购股权计划,董事会可酌情向合资格参与者授出购股权,赋予彼等权利认购股份。除非于股东大会上取得股东另行批准,否则根据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之购股权所涉及之股份总数合计不得超过本公司于生效日期已发行股本的10%,即48,674,500股股份。
根据主板上市规则第9A.10条,因购股权计划项下任何购股权获行使而将予发行之股份亦将转往主板上市。自采纳购股权计划以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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