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访问:
发表于 2025-06-05 18:11:05 股吧网页版
国新健康: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 查看PDF原文

公告日期:2025-06-06


公司简称:国新健康 证券代码:000503
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


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025 年 6 月

目录

一、释义...... 3
二、声明...... 5
三、基本假设...... 6
四、本激励计划履行的审批程序...... 7
五、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11
六、备查文件及咨询方式...... 12
一、释义
1.国新健康、本公司、公司: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独立财务顾问: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上海荣正企业咨询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4.《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
5.限制性股票:上市公司按照预先确定的条件授予激励对象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激励对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业绩目标符合股权激励计划规定条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从中获益
6.激励对象: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有资格获授一定数量限制性股票的员工7.授予日: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
8.授予价格: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9.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届满之日或回购完毕之日止的期间
10.限售期 :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被禁止转让、用于担保、偿还债务的期间
11.解除限售期: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后,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可以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期间
12.解除限售条件:根据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所获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必需满足的条件。
13.《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14.《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15.《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16.《试行办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境内)实施股权激励试行办法》
17.《公司章程》:《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18.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9.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20.中登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21.元:人民币元

二、声明

本独立财务顾问对本报告特作如下声明:

(一)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文件、材料由国新健康提供,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所涉及的各方已向独立财务顾问保证:所提供的出具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所依据的所有文件和材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及时,不存在任何遗漏、虚假或误导性陈述,并对其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负责。本独立财务顾问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任何风险责任。

(二)本独立财务顾问仅就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对国新健康股东是否公平、合理,对股东的权益和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发表意见,不构成对国新健康的任何投资建议,对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做出的任何投资决策而可能产生的风险,本独立财务顾问均不承担责任。

(三)本独立财务顾问未委托和授权任何其它机构和个人提供未在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做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四)本独立财务顾问提请上市公司全体股东认真阅读上市公司公开披露的关于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的相关信息。

(五)本独立财务顾问本着勤勉、审慎、对上市公司全体股东尽责的态度,依据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激励计划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认真审阅了相关资料,调查的范围包括上市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办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相关公司财务报告、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等,并和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有效的沟通,在此基础上出具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并对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六)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仅供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独立财务顾问同意将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作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剩余全部限制性股票事项所必备的文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进行公告。

本报告系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根据上市公司提供的有关资料制作。

三、基本假设

本独立财务顾……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作者:您目前是匿名发表   登录 | 5秒注册 作者:,欢迎留言 退出发表新主题
温馨提示: 1.根据《证券法》规定,禁止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性信息,扰乱证券市场;2.用户在本社区发表的所有资料、言论等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用户应基于自己的独立判断,自行决定证券投资并承担相应风险。《东方财富社区管理规定》

扫一扫下载APP

扫一扫下载APP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