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5-10-15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对照表
本次《公司章程》修订涉及以下修订事项,不再逐一对照列示:(1)撤销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职务,删除“监事”、“监事会”相关表述,由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2)涉及“股东大会”相关表述,统一修改为“股东会”。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职工和
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 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央企业公司
章程指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
和“琼府办函(1991)86号”文批准, 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由原海南化学纤维厂股份制规范化改组 公司是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和“琼府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办函(1991)86号”文批准,由原海南司”)。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 化学纤维厂股份制规范化改组而成立的海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营 业 执 照 ,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公司以募集方式设立。公司在青岛市市
914600002012808546。 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
统 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
914600002012808546。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984,176,136.00元。 979,252,472.00元。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 第八条 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为公
公司法定代表人。 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会过半数董事选
举产生。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长或者
总经理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
人。
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
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
定代表人。
第九条 法定代表人以公司名义从
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公司承受。
本章程或者股东会对法定代表人职权的
限制,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
法定代表人因为执行职务造成他人
损害的,由公司承担民事责任。公司承
担民事责任后,依照法律或者本章程的
规定,可以向有过错的法定代表人追偿。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 第十二条 本章程所称高级管理人
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总会计 员是指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
师、董事会秘书、总……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