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修订对照表
原条款 修订后的条款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法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应当严格按照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下列
职权: 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 (一)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
告工作; 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二)执行股东会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
方案; 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四)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
弥补亏损方案; 弥补亏损方案;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五)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它证券及上市方 资本、发行债券或者其它证券及上市方
案; 案;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六)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
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分立、合并、解散及 公司股票或者公司分立、合并、解散及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七)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决定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 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
易等事项; 易等事项;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
置; 置;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 (九)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
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 经理提名,决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理 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管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项;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方案; (十一)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方案;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二)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十三)向股东会提请聘请或更换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十四)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
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十五)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生的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交易(财务 除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之外的交易(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除外)达到如下标准之 资助和对外担保除外)达到如下标准之
一的,由董事会批准: 一的,由董事会批准: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 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 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
万元; 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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