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3-11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规则
(2026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两个一以贯之”
的重要指示要求,健全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规范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议事程序,保证公司经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 责,承担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国新健康保障 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国新健 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新健 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有关法律、 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经理层成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
人,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谋经营、抓 落实、强管理,应当自觉维护公司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 落实的领导作用,自觉维护董事会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 的经营决策主体作用。
第三条 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负总责,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董事会的授权行使职权,
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董事会闭会期间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四条 总经理办公会是总经理对公司经营管理中的重大事
项履行议事和决策职权的重要途径,是总经理行使董事会授权的重要会议形式,是公司经理层相互沟通、加强配合、有效决策的工作方式。
第五条 总经理办公会坚持“依法议事、权责统一”的原则,
总经理一般通过总经理办公会落实公司党委的意图和决定,研究需提交董事会审议事项,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要求,研究决定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重要事项等。
第六条 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各事业群、总部各部门、健康服
务事业部及其各级次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各级次全资、控股和实际控制企业统称“所属企业”)。
第二章 议事范围
第七条 依据有关规定,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需提请董事会(或
董事长)决策或需向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报告的事项:
(一)拟订公司的战略和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年度经营目标;
(二)拟订《公司章程》的修订方案;
(三)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拟订公司的年度投资方案;
(五)拟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及预算调整方案、年度财务决算方案,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拟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拟订公司改革、重组方案及全资、控股、实际控制企业的重大重组方案;
(九)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部门职能调整方案;
(十)按照有关规定,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
(十一)拟订公司收入分配方案以及涉及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方案(中长期激励计划、员工持股方案等);
(十二)拟订内部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制度,拟订公司建立风险管理体系、内部控制体系、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体系和法律合规管理体系的方案,审议上述方面重大事项;
(十三)拟订公司年度审计计划,以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等重要审计报告;
(十四)拟订公司发生提供担保和财务资助交易事项;
(十五)拟订一定金额以上应提交董事会决策或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决策的重大事项:
1.公司发生的交易(财务资助和对外担保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1)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2)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该交易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3)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
(4)交易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的;
(5)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
(6)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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