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 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谨慎、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职权,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孙洁,女,出生于 1965 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博士研究生学历,全国政协委员。曾任全国人大代表。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保险学院副院长、教授,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国民养老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国社会保险学会副会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常务理事。
(二)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2025 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 12 次、股东大会 3 次,我积极出席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认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资料,主动参与各项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高效决策及股东大会的规范运作,发挥积极作用。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大会
姓名 情况
应出席 实际出 委托出 缺席次 投票表决情况 出席次数
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数
孙洁 12 12 0 0 对全部议案均 3
投同意票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出席了本次会议,并被
选举为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开始履行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的相关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委员,均出席了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及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深入研究讨论,督促和指导审计部对公司财务管理运行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依法召开专门会议,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2025 年,公司共计召开 6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出席了相关会议,对公司选举董事、聘任高管以及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与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公司审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提高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水平、与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密切关注监管部门、市场中介机构、媒体及社会公众对公司的评价和舆论动态,针对投资者关切的问题,督促公司及时、准确、完整地予以回复,切实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我在公司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5 天,通过参加董事会、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同时通过线上会议、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经理层及相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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