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林锋作为南华生物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 8 月,公司完成第十一届至第十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
本次换届后,本人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林锋先生,男,1980 年 9 月出生,中南大学法律硕士学位。自
2024 年 4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8 月董事会换届后,继续
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除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对独立董事
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
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
监管规定。本人严格按照要求出席各类会议,依托自身法律专业优势,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法律意见,切实履行独
立董事监督、咨询职责。具体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其中第十一届董事会
5 次、第十二届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5 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2
次、股东会 5 次,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股东会
开董事会 事会 席 实际出席(次)
席(次) (次) (次)
会议(次) (次) (次)
12 12 12 0 0 5 5
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反对票、弃
权票,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
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依托 自身法律专业背景和公司治理实务经验,积极参与各委员会事务,认 真履行各委员会责任和义务,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从合规性、合法 性角度进行严格审查、充分讨论,提出专业法律意见和合理建议,助 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运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深交所监管规定,保障公司治理规范有序。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4 次,均亲自出席,无
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董事会届次 专门委员会
会议(次) (次) (次) (次)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第十一届董
薪酬与考核委
事会 1 1 0 0
员会
提名委员会 1 1 0 0
第十二届董
事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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