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赵亚青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忠实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深入审议议案内容,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公司完成第十一届至第十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换届后,本人未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履职职责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止。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正式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赵亚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毕
业于清华大学,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任职公司第十
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仅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未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本人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形,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完整送达本人。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认真审议各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专业建议,依法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5 次会议,股东会共
计召开了 5 次会议。因本人履职范围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股东会
开董事会 事会 席 席 实际出席(次):
(次) (次):
会议(次) (次): (次) (次):
5 5 5 0 0 3 3
本人对第十一届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反
对票或弃权票,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形,未对公司任何
经营管理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极参
与委员会事务,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研究和专业讨论,提出针对
性意见和建议,为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有效保障公司财务
监督、薪酬考核、战略规划等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均亲自出席,无
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本年度应参加 委托出席
专门委员会 亲自出席(次): 缺席(次):
会议(次): (次):
审计委员会 4 4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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