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证券代码:000504 证券简称:*ST 生物 公告编号:2026-020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
32 号),其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相关要求统一执行,变更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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