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6-04-29
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1700033 号
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鉴证报告
众环专字[2026]1700033 号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
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工作。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实物证据、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口头证言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证据,是南华生物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鉴证工作以对《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董事
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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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
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 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规定,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
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49,19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96 元,共计
募集资金 275,999,987.12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6,226.4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2,603,760.70 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
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
新增外部费用 1,498,536.9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1,105,223.71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 《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47 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A 271,105,223.71
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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